中國古典麻雀為麻雀最初的打法。
特點[]
- 和種極少,以計副點為主
- 和牌後所有人均打開手牌結算
想定寧波規則[]
根據日本麻雀學者榛原茂樹先生的「想定寧波規則」[1],於1910年代的章法如下:
規則[]
- 王牌固定為14枚
- 配牌時無論莊閒均取13枚(現代章法中之跳牌實為莊家第配牌13枚及第一次摸牌之組合)
計分法[]
- 副底:10副
- 和牌方式
- 聽牌方式
- 邊張:2副
- 嵌張:2副
- 獨聽:2副
- 雙碰:2副
- 金雞奪食:4副(在聽邊張或嵌張時搶槓和牌)
- 複合聽一律不計副
- 一色
- 刻子
- 每組中張明刻:2副(么九刻乘2,暗刻乘2,槓子乘4,最多為么九暗槓32副)
- 對對和:4副
- 翻牌
- 其它
- 花牌
- 偏花:4副
- 正花:8副
- 一台花:1翻
- 犯規
錯吃、錯碰、多牌、少牌一切得點無效;錯和向三家賠滿貫並過莊。
在和牌後,所有人都會打開手牌結算,以閒一莊二的方式支付,但和牌者無需支付其他人的點數,所以和牌者的收入一定為正數,但非和牌者有可能比和牌者收取更多點數(例如暗槓翻牌已經64副)
包牌規則[]
中國古典麻雀基本上是不追究出銃責任的,但以下情況則要包牌:
流局[]
只有海底流局(14隻底牌)及九種九牌兩種,當中九種九牌必須為單張,不可有對子。海底流局後流莊,九種九倒牌後強制連莊。
規則變化[]
由於以上規則是根據1910至1920年代的文獻編制的,亦有不合數理以處,故亦有其它可能的規則提出:
- 翻牌未必是整副牌加1翻,可能只是該刻子乘二
- 雙碰聽可能是並非普遍採用的地方和種
- 偏花4副正花8副,可能是已經經過增值的結果(對比嶺上、金雞奪食、海底等的4副),最初可能只是偏花2副,正花4副
- 滿貫點數自從1890年代起已是300點
- 有指絕張和會加2副,為金雞奪食的下位和種
- 更早期的規則中可能未有嶺上開花、大三元及四喜和
中國古典麻雀(後期)[]
中國古典麻雀後來經過發展,增值的過程,增加了很多和種,原有和種的價值亦有所提升:
- 五番頭麻雀
五番頭所指的是原有幾種4副和種(搶槓、嶺上開花、海底撈月、對對和),以及平和共5種和種增值為10副的章法:
- 後期發展
- 副底亦有增值的傾向,一般為20副,有時甚至有50副甚至100副的打法,促成後來廢除副點
- 滿貫的點數亦由最初的200副,增值至300副,到後期更增至500副
- 十三么變為可造的牌
- 引入了場風
- 增加了門前清自摸和、混么九、清么九、四暗刻、四槓子、小三元、小四喜等和種,一律1翻,難度高的清么九、四暗刻、四槓子等視作滿貫。
- 門前清銃和獲加副10副,副底由20副加到30副。
- 莊家么二制改為出銃么二制
- 對碰之2副被廢除,而涉及邊嵌獨之複合聽則卻計算為2副。
歐洲古典麻雀[]
當年在中國,麻雀的規則大多靠口耳相傳,並沒有文獻;但西方學者以英語記錄了當時普遍的規則,並作了少量之改動,製作了設有拉丁字母及阿拉伯數字的麻雀牌,向西方推廣出去。
以下為 Babcock 於1920年創立,隨 The Red Book of Rules (1922年第二版)傳入歐美之MAH-JONGG章法:
- 每人均計算刻槓及翻牌雀頭的價值如上述
- 和牌者再計算以下副數
- 副底20副
- 自摸2副
- 嶺上開花再加8副,合共10副
- 一面聽2副(定義為 filling the only possible place to win ,可以為單純的邊、嵌或獨聽)
- 平和10副(有自摸或一面聽則因有2副,故不計平和)
- 對對和10副
- 搶槓10副
- 海底摸月10副,河底撈魚不設獎勵
- 每人均計算以下翻數:
- 門風或三元牌之刻子(翻牌):1翻
- 混一色:1翻
- 清一色:3翻
- 字一色:3翻
- 例牌包括天和(滿貫)、地和(半滿貫)、天聽(1/3滿貫)
- 天聽必須在莊家打牌後,自己摸牌前宣告;宣告後如果轉張,則天聽無效。莊家第一打時亦可宣告天聽。
- 如不採用滿貫,天和則以3翻計算。書中所載的例子為天和配得🀄︎🀄︎🀄︎🀅🀅🀅🀆🀆🀆🀀🀀🀀🀁🀁,計算為副底20副、么九暗刻8副共4組,對對和10副、翻牌1翻共4組、字一色3翻、天和3翻,共63488副。
- 以下為可選用的和種,只有和牌者才計算:
- 四喜和:滿貫(門風必須成刻)
- 全么九:滿貫(和牌中只有么九牌)
- 九蓮寶燈:滿貫(必須聽九面)
- 四槓子:滿貫
- 三暗刻:1翻
- 四暗刻:滿貫
- 十三么:滿貫
- 七對子:半滿貫(中國不普遍使用,不建議採用)
- 平和、海底摸月、搶槓、嶺上、對對和可由10副增值為1翻
- 如和牌除副底外只有自摸2副(即22副),因如銃和會計算作平和,故某些玩家認為自摸應該有更高的價值,故容許平和1翻與自摸2副複合,計44副。
- 只可摸牌後加/暗槓,碰或吃後不可
- 採用莊家么二法
- 滿貫為300點
- 流局不清算
- 錯鳴禁止和牌,錯和及空鳴不設懲罰
- 暗槓擺法為三張打開,一張蓋上
- 摸海底牌後不可開槓
- 海底摸月及嶺上開花可以複合
書末註明了部分書中的標準規則與中國麻雀規則相異之處,包括:
- MAH-JONGG中,無論是鳴牌構成刻子、槓子或以明刻銃和均以「碰」發聲,而中國則分別稱為「碰」、「槓」及「胡」
- MAH-JONGG沒有圈風,中國麻雀則一般打四圈,並設有圈風
- 中國麻雀中,王牌留14枚,但每個槓均會增加一棟,令王牌數目增加;流局時,如果場上沒有槓則連莊,有則流莊
- MAH-JONGG中的一面聽,中國麻雀則稱為邊嵌獨(與現代日本麻雀定義相同),容許複合聽(如兩面獨聽)加2副
- 在中國麻雀中,一色系的1翻或3翻只有和牌才計算;此減低玩家造牌之意欲
- 在中國麻雀中,少牌仍可計算點數,但在MAH-JONGG中則如其它禁止和牌,一律不計(因為MAH-JONGG中,一色系沒有和牌都會計翻)
- 在中國麻雀中,字一色視作例牌,而非MAH-JONGG中計算作3翻;中國麻雀中亦將大三元、四喜和、全么九及四暗刻視作例牌
- 在中國麻雀中,錯和的懲罰普遍為100副、半滿貫或滿貫
- 中國麻雀設有包牌制度,包括二元落地包大三元、九章落地包清一色、三風落地包四喜和、三種么九落地包全么九:
- 如果打出危險牌直接出銃,則包全額
- 如果打出危險牌被鳴,然後自摸,則包半額
- 如果打出危險牌被鳴,然後第三家再打出危險牌出銃,則各包半額,第四家不用輸刻
- 如果自己屬更高級的聽牌,則免包責,由最高級起順序為1. 清一色/四喜(門風刻已完成)、2. 四喜(對碰門風)/大三元、3. 全么九
- 如果所有可打的牌均會導致包責,則可免除包責,侷打不包輸;但如果曾經鳴牌導致侷打而出銃,則包責仍然生效。
- 當包責生效時,禁止過水,必須摸牌以解除過水
- 當包責生效時,三名輸家間不再計分
- 部分玩家亦採用十二章落地的包責,只要同一人供足四副露,不論最後是自摸或榮和任何一家,提供四副露的玩家要全包
- 「新章」(New Method)採用出銃么二制,而非莊家么二制,只要聽任何牌亦可免除包責
- 其它地方例中,副底可為10、30、50或100副
- 某些不常見的地方例中,由和牌擔任下局的莊家
- 某些地方例採用四槓散了流莊流局
- 很多地方例採用過水不得碰牌的規則
- 某些地方例中配得九種單張么九牌,當中不得成對,可以要求重新配牌,並獲得每人50副之獎勵(如果超過九種,則超過之部分再每種額外50分);此例於採用十三么時並不生效
- 某些地方例中,十三不搭可以要求重新配牌
- 滿貫分數可以設定為400、500或600副
- 某些例中,當和牌為例牌時,另外三家分數不計
- 某些例中,當莊家連續九局均和牌,第九局一律以例牌計算
- 某些例中,分數清算時會折算到10之倍數,例如12及14副以10副計算,16及18副則以20副計算
- 某些例中,終局時分數會折算到100的倍數;所有玩家將剩餘的部分放到桌中央(總和必定為100、200或300),並每人(包括沒有剩餘部分的人)擲骰決定誰取得餘數。
書末亦記載了二人、三人、五人及採用花牌時的規則變化。
註釋及參考資料[]
- ↑ 榛原茂樹,「想定寧波ルール」,日本麻雀連盟公式刊物 《麻雀タイムズ》(1952年一月一日號)刊登